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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水勘一公司党委书记讲授党纪学习教育 专题党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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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.05.28     来源: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院     浏览次数: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司党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部署,5月24日,水勘一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特木其勒讲授专题党课,解读新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公司第一党支部党员、积极分子参加学习,会议以现场授课的形式召开。

党课从学习贯彻《条例》的重大意义开篇,结合具体案例对《条例》具体内容进行解读,以对贯彻执行《条例》的认识结尾。特木其勒同志在党课中结合学习体会和具体案例对《条例》新修订部分进行了细致全面的讲解,要求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学习贯彻《条例》,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,发挥好“头雁效应”,以“关键少数”带动“绝大多数”;要求做到学纪、明纪、知纪、守纪,对新修订的《条例》要一句一句读、一条一条悟,把自己摆进去、把职责摆进去、把工作摆进去,以《条例》为标尺从严从实检身正己;要求将《条例》中的各项要求与党纪学习教育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融会贯通,一体推进,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。

特木其勒同志强调,学习贯彻《条例》是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、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的必然要求,是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、锤炼党性的实际行动,是为奋进新征程、建功新时代提供纪律保障的现实需要,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、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应有之义,是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自觉、规范履职用权的前提基础。党员要模范遵守《条例》,努力让遵规守纪成为一种内在自觉、在纪律的约束下行稳致远。要严格执行《条例》,把《条例》作为管党治党的“利器”,真正“长牙”“带电”,以严明的纪律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。(娄弘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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